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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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拘留一整晚是事實。
這件是唯一的事實就是,見義勇為會被拘留一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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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明顯有誤導的意圖,斷章取義,以管窺天並不等於讓人看到完整的事實。真正的事實應該是,打人現行犯會被拘留一整晚,既使他是見義勇為也一樣。
什麼是因,什麼是果還是分清楚的好,難道我今天好心扶老太太過馬路,卻不小心害她被車撞死,我身為當事人,可以因為見義勇為而不用負責嗎?
我記得pcdvd有一篇文章,說有各版友提到電腦展遇到色狼對自已的女友偷拍內褲,他一定把他打到不成人樣,這一類的話,就有其它的版友指正他的行為是違法。結果這個版友還一付理直氣壯的樣子,當然我想他會覺得理直氣壯是合情合理的事,但不合法的終究是不合法。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法律從來不是正義,這點大家都應該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