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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我是懂一點法律,但是我不是老師,懂是一回事,教是一回事,要保證教會又是另一回事。
鄉民怎麼教?
我不是教育家,我的能力有限,儘管我常常會指正一些報導的錯誤,可是效果呢?
在這裡,我早就不只一次駁斥媒體有關司法錯誤的報導,而媒體報導的不可信大家也都知道,但是每一次只要媒體一報導類似的新聞,還是一群人毫不懷疑的相信媒體,用其錯誤的法律觀念來指斥司法人員。
不說別的,就以這串來講,即使我前面已經指出的錯誤,後面還是有人繼續批評。
就像我已經告訴你不是男子無罪婦人就會有罪,你還是要再問,我要怎麼教?
當鄉民們只看他們要看的,只聽他們要聽的,如何教?
難道說鄉民們不肯接受正確的法律觀念,也是司法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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