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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ckey (反象救中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逮性騷擾現行犯,竟反成被告!
時間 Tue Jun 22 09:14: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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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陳阿姨我剛好認識,他今年53歲,個子很小約156
他跟我說他是推開那男子,不是打耳光,當然我覺得這很難認定....
又因為害怕那男子落跑,自己無法牽制他,
所以才一直喊他是色狼性騷擾,希望有人來處理,
結果果真捷運工作人員因此迅速趕來。
那名被害女子也一直留在現場,當場告那個男的,阿姨成了目擊證人
之後就像新聞所說的,阿姨反被告且送到中正一分局留置了十多個小時。
整件事情阿姨最最最難過的就是被拘留這件事....
他回來一直哭,他說那裡空間很小,旁邊的人也非善類,也不能打電話或幹嘛的
讓他整夜不眠情緒接近崩潰,後來庭訊時檢察官還以為他是瘋子,
他說他不怕被告,但是被拘留剝奪自由 ,他非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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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尤其是看到昨天晚上聯合晚報賴素如議員爆的那篇新聞,讓我更加難過,
阿姨的問題其實在於他非常在乎被拘留這件事,
而不是他見義勇為的方式應該為何。
但媒體斷章取義,一直渲染他防衛過當,檢察官也說他犯行重大,
在此不便表示法官最後判決,但我昨天看到員警的回應,說防衛有失比例原則...
我倒想問問各位 :
「什麼叫做逮現行犯的比例原則 ? 誰當下會去計算或想到這些東西 ?」
所以按照警察的意思,是不是應該來個負面列舉或明文規定教大家如何逮性騷擾 ?
色狼也有人權!! 我同意!! 所以阿姨也說他不怕被告。
但好險吳思瑤議員有把這個問題點出來,檢警真的是便宜行事,
半夜把阿姨拘留,真的是可恥!! 我真的希望政風單位可以有相關的懲處或說明。
總之這個新聞教導我們兩件事 :
1. 色狼們,不要漠視你可以告人的權力,
最好是將證人或被你騷擾而反擊的女性,用現行犯逮捕 !!
2. 色狼們,記得辦案要盡量在夜晚,
這樣因為大家都怕被拘留,所以不敢見義勇為,你才不會變成現行犯 !!
至於這個案子為什麼會有兩個議員同時爆料,
阿姨他其實是先去找吳思瑤議員法律諮詢,原本議員也要幫他開記者會,罵檢警
但他情緒很不穩,所以作罷,因此又去找賴議員做法律諮詢,
豈知,賴議員就報給媒體了.... 後來吳議員有打電話給阿姨,
跟他說要痛批檢警拘留問題,但媒體都寫是他防衛過當....
我想,所以吳議員才又發了這篇來補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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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有認識那位大嬸的人出面了.....
雖然是主觀的描述也帶有情緒化的用詞,但不難想像出當時的情形.....
我還在別的新聞裡看到說那位大嬸出庭還被上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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