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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抓色狼也要被罰....歡迎來到癡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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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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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lora
+1
對方沒有逃跑或反抗,那就不能繼續...
婦人應該可以用避免緊急危難,來免去打他的責任
逮捕現行犯是依法令之行為吧?
如果是要對抗癡漢的騷擾行為,應該也是正當防衛而非緊急避難呀。
2010-06-22, 09:50 AM #
41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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