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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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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razynut
看來腦袋不清楚的朋友不少啊,經過這幾年的修練之後,我的修為已經一日千里,可以來給各位指點迷津了:

>1.現行犯不能碰嗎?

當然不能碰。只要現行犯沒有被變成一堆不會動的肉塊之前,他還是個人,「人權」依然存在,這就是時下流行的觀念。

>2.說那位仁兄是色狼有錯嗎?

當然有錯。在這個老師責罵學生都會造成侮辱被告的年代,我們還是要保護色狼的人權以及他脆弱的心靈。況且也有人說啦,萬一萬一…你搞錯了怎麼辦?(萬一萬一…發生了冤獄誤判)

>3.檢察官是在起訴啥?

檢察官有其職責所在,否則就會被人質疑混吃等死(其實我也覺得或許他們裝襲作啞,會獲得更多社會大眾的稱讚…)。令我感慨的倒是許多家暴的案件,警方常懷悲天憫人、息事寧人、這是人家的家務事…等等奇異理由不怎麼干涉,最後搞出人命再來「檢討」一番,這種兩極化的態度倒也很難讓人評斷是非對錯。

>4.法律...

推你的解釋
舊 2010-06-22, 09:36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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