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好了吧! 管訓?! 出來先殺證人, 活活敲死!
瀏覽單個文章
pls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基地
文章: 488
站在這個殺人犯的立場, 證人是可惡的(害他被管訓), 所以就殺了他(證人), 站在廣大的鄉民的立場, 這個殺人犯是可惡的(他殺了人), 所以大家要殺了他(殺人犯),........
不管是那一種立場, 其實, 我看到了是同一種思考模式,.........
再想想吧,........
2010-06-22, 12:12 AM #
44
pls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ls2
瀏覽pls2的個人網站
查詢pls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ls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