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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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起訴?
誰被起訴了?
整個文章看下來,沒看到有任何人被起訴,為何一堆人口口聲聲說婦人被起訴了?
難道說起訴的各位是承辦檢察官,已經認定婦人有事實足認有犯罪,而決定起訴,已經開始寫書類結案了??
如果不是,麻煩一下,本件還在偵查中,不要檢察官、法官還沒有做決定的事,就擅自決定誰該被起訴,誰該不起訴,誰有罪誰無罪了好嗎?
另外,現行犯只是容許任何人無令狀逮捕,不是代表現行犯可以被任意處罰,任何處罰都必須依法律程序施行之,否則就是私刑。
不管一個人他做了任何傷天害理的事,不管如何罪大惡極,都必須由法律來制裁,而不是由鄉民們任意認定並執行私刑。
這篇我看到了法律觀念錯誤的議員(民代),搧風點火的媒體,還有不明是非的鄉民,很常見的組合:臺灣亂源的基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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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承認我看錯,這位婦人還沒被起訴!
那麼我倒是想問問,這樣做為會不會被起訴呢?
1.那位婦人對於那位仁兄做了什麼稱的上私刑的作為呢?
拍打額頭兩下算嗎?要不要叫那位仁兄去驗傷看看有沒有腦震盪呀?
2.如果只是誤會一場,在當下那位受害女子不就會跳出來替那位仁兄辯護了!
還需要鬧到警局去嗎?
3.我不明白對於這類的事件,司法人員不能明快且正面的處理嗎?
別說什麼不明是非的鄉民,如果沒有切身之痛誰會對於這類的新聞起那麼大的反應!
也別說什麼搧風點火的媒體,在他們胡天亂地的編造事實的時候也沒見到什麼司法單位跳出來說話!
還不是一堆官樣文章.....
更別提那些議員或是民代了!他們本身就是錯誤的代表,可是六法全書哪一條法規管的到他們!
台灣亂源的基本結構~哈!都亂了這麼久也沒看過司法單位有啥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