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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em6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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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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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bert@46
想必閣下應該是任由警察再怎樣污辱.人身攻擊.
甚至大街上當眾脫光光搜身也願意配合~~

這種事如何預防? 當然是由警察做起
你客客氣氣依法行政
哪個"正當"老百姓會不配合?


哈哈哈

因為我說要好好說話不要嗆警察就 = 我願意給警察脫光光搜身給他人身攻擊?

你的邏輯的洞也太可笑的大了吧

不說話沒人會知道你的弱點XD

多去圖書館翻點書吧
     
      
舊 2010-06-21, 05:2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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