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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dacke-D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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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kyoceramita
我的感覺,time雜誌或一些比較正式文件裡的文法,
跟一般日常使用的不會有太大的差異;不同的是使用的字彙。
比較正式的文章常會出現一些平常你不會用的單字,
儘管它有很多同義字可以替代。這個現象,在跟扯上法律的文章上尤其明顯。

明明就是一段很白話的句子,為什麼要用你平常不會用的單字來寫呢?
我曾經問過我的律師這個問題...人家也很直接的回答妳,因為他是律師阿,
不然她怎麼可以charge你每小時幾百塊甚至上千的天價...

至於樓主貼的範例,我很肯定應該是編輯自己不曉得去哪裡抄來的∼


的確是抄來的,
台灣記者去 The New York Times 網站抄來的.
"http://www.nytimes.com/2005/04/21/arts/21iht-Blume22.html?_r=1"

至於範例是真的有,
是某人推銷他所謂的 Globish 所寫的,
http://www.jpn-globish.com/articles.php?lng=fr&pg=120
舊 2010-06-21, 12:4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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