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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cccrrrw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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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requiem6SF
"雙方發生口角爭執" 你直接跳過喔?

伸手不打笑臉人,多少人每天被臨檢,有幾個人打?

你笑咪咪的,態度很好,警察要你下車要你怎樣的,你都配合,他會沒事打你嗎?

反之,你開始罵三字經,開始怎樣,搞到大家都度濫,要是我,我也會想把你拖來整

不是這樣嗎?


你沒看文嗎??
當警察以自我觀點來懷疑你有犯案
當下又提不出證據來證明
硬要你承認
而發生的口角問題
究竟是警察的錯還是事主的錯??
事主一開始就清楚表達了
只是警察不予理會
而一直堅持自己的判斷無誤
這樣的專業度(我很難苟同)
所謂抓**要在床
僅僅以懷疑的方式辦案
要搜身要幹嘛的(事主有配合阿)
難道不夠??

現在的重點是
警察要你承認他所懷疑的事情
你沒照他期望回答(就是不配合)
就算帶進警局
也無法證明警察所懷疑的東西
物證.人證都沒有
現在警察這樣辦案ㄛ
警察認為你有罪(你就有罪)
最好乖乖配合(就是要承認)
現在又不是以前的警總時代
舊 2010-06-21, 11:0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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