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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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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美麗阿邦
文章: 165
引用:
作者requiem6SF
1. 為什麼沒配合義務? 這是人民義務好不好,假如不配合的話,不算妨礙公務嗎?

假如照你扯的說沒有義務配合,納你下次看到臨檢就衝過去阿,這麼有種,然後被攔再來罵髒話,看你是怎麼爽的,你要去跟法官說你沒義務配合啦,瞎

2. 不是兩回事,態度不佳那些的,就已經算 resisting arrest 了
3. 沒錯,不過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常識
4. +1 我原本第一篇就說暴力該被譴責了,不過這個人白目所以活該


不要把警察權利放的太大,不是警察想怎麼做就能怎麼做,
舊 2010-06-21, 09:3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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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