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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em6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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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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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tor
一、是沒有配合義務。
二、國罵,跟被問是兩回事。
三、回答的時候ㄐㄐ歪歪的,警察應如實記載,再由檢察官報給法官去判。
四、這新聞,再怎樣警察都不能打人。


1. 為什麼沒配合義務? 這是人民義務好不好,假如不配合的話,不算妨礙公務嗎?

假如照你扯的說沒有義務配合,納你下次看到臨檢就衝過去阿,這麼有種,然後被攔再來罵髒話,看你是怎麼爽的,你要去跟法官說你沒義務配合啦,瞎

2. 不是兩回事,態度不佳那些的,就已經算 resisting arrest 了
3. 沒錯,不過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常識
4. +1 我原本第一篇就說暴力該被譴責了,不過這個人白目所以活該
舊 2010-06-21, 03:0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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