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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em6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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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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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tor
刑事上有個原則"不自證己罪",簡單講就是
是你(警察、檢察官)要證明我做了什麼違法的事。
而不是我要證明我沒做。


對,沒錯

但是人民沒有義務配合嗎? 你乖乖的微笑,被問什麼都態度很好的回答,會被打嗎?

反之,你開始罵國罵,回答的時候ㄐㄐ歪歪的,搞到大家都度濫,被打要怪誰啊?
舊 2010-06-21, 02:4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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