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各位不知道如果沒有替代役這個制度
那些替代役體位的人,只需要服一個月的國民兵...
覺得替代役很爽的人
建議你們去跟立委說,把常備兵役期延長兩年,工作只需要每天送文件
看你們還爽不爽...
|
替代役本來就不該有的~
對那些公務機關來說~
根本也減輕不了多少工作量~
反到是成了不定時炸彈~
而且搞出包後~也不是以軍法處理~
像之前搞選票外流的那個替代役男~
理由說因為主管叫他去做不是他負責的事情(叫他去打掃)
所以心生不滿~
------
體位是可以"作假"的~
而且替代役不一定就是你的體位乙等以下才要去當~
然後~跟常備役有什麼關係?
我沒記錯的話~替代役的"役期"跟常備役的一樣吧~
常備役不用送文件?
我常備役的~我不只要送文件~
還要打自衛戰鬥計畫~
也要做固定陣地火砲保養~
每個月打完靶還要連續洗槍洗二、三天~
也要做營區跟飛機跑道的整潔~
上級單位缺公差就找我們出~
我們常備役做這些事都有"責任"在的~出事是"軍法"在管的~
替代役的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