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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惡蟲
我不是很確定你的意思,不過如果我的理解無誤的話,你似乎是說在一個群體中加入一個微量的變因,而結果沒有產生明顯的變化。
這樣的方法,與我前面所說的,應該是不相同的東西吧。


因為關係犯罪率的因素有很多,在不同時間這些因素會有不同變化
即使甚麼都沒變,犯罪率也會隨時間高高低低浮動
更不要說經濟、政治、教育、宗教因素的波動,甚至運動像製界杯就可改變犯罪率
即使死刑對治安有幫助,但在這些因素會不停改變的影響下,會變得不容易觀察的出來
更不要說每個國家從"有死刑"->"無死刑"的觀察取樣點只有一次
變數太多,樣本數太少,你根本無法由這些數據做出任何正確的結論

若一個電子秤放了東西之後,重量數字會在5公斤內不斷跳動
若有人拿走秤上的1公斤物品,你只看一次電子秤上的數字,是無法觀察到有東西被拿走的
更不要說如果變數是離散而非收斂的,即使你連續觀察也不見得看得出來某一個變數造成的變化
舊 2010-06-17, 12:44 AM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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