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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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如果移除一個變因後,結果沒有呈現規律的變化,則我們自然可以推論該變因與結果間不具因果關係。
其他變因不受控制,並不影響這個結論,除非你可以以科學方法提出數據,論證該變因其實與結果間具有因果關係。
你有反證可以推翻上面的結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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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發言在前面可能你沒看到,基本上你的實驗論點無法證明無關只能證明不是影響最大因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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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你這個結論的前提必須要樣本空間夠大,讓其他會影響犯罪率的因素的影響正負互相抵消後才能做為觀察數據(其他因素要能互相抵銷還必須有其他前提)
在正負100伏特的雜訊中,我若灌進一個+1V的訊號下去,只靠少數的採樣是看不出來的
你的試驗結果只能證明還有更具影響力的因素還沒被發現,但這個因素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教育和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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