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麻煩你回去看清楚chan973573在問什麼嗎???
(2)我非常不能認同那一段話
有疑點、有爭議就應該儘可能審的清清楚楚,不因有無死刑而有所差別!!!
還是你認為「反正終生監禁,人又不會死,細節就不用管了」???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我想我和你之間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3)的確,那是「很簡單的邏輯」!
但是,世事都那麼簡單嗎???
如果「是」,那為什麼還會出現我們正在討論的死刑犯???
如果「不是」,那為什麼不能多思考一些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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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sil
(1)不知道舉這個出來的用意是什麼呢...
(2)你完全沒弄清楚我的重點,直接引mocear的文回覆好了。
無期徒刑的審級比較少,某方面原因是因為無期還有挽回的餘地。
因此上訴審比較有膽量去讓訴訟定讞。
而死刑只要沒有真的搞到連細節都清楚(就是罪證確鑿),是很難被定讞的。
(3)
如果一個人必須在一個地方住15年,相信一定會盡可能的把環境弄得適合人居住。
如果他必須在某個地方住到掛,反而想要搞東搞西弄的不得安生,這世上去哪找這種道理...
如果一個人必須在某個地方住一段時間,然後就要抓去斃了,那才是比較沒有後顧之憂,有豁出去亂搞的本錢吧。
以上是很簡單的邏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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