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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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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8
引用:
作者Adsmt
殺人償命這句話理應不包含「過失殺人」的意思。
如果你要刻意解釋,那自衛殺人又該當如何?

我覺得,整句的意思應該是「『惡意』殺『無辜』之人該償命」。

我知道很多「惡意」殺「無辜」者並未償命,但這是法律(不嚴)、法官(輕判、誤判)、檢調單位(辦案疏失)的問題,不是「殺人償命」這句話的問題。


說的好!
舊 2010-06-14, 11:29 PM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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