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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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flung
後面有車就表示你堵塞行車.請自己先搞清楚交通規則再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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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人正經八百的提出『
違規構成要件 』了,還有許多腦袋可能由布丁構成的回文
請仔細察看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當諸位被鴿子用實質上的帝王條款惡整過後,就該以鴿子的角度去避免可能的『違規』行為,而不是用自我感覺良好的腦袋在解釋何為『致使堵塞超車道』。不過,原來台灣除了常見的標準路隊長外仍有這麼多嚴重偏見駕駛,或許和友站年齡層有關?
當然,如同友站可能有人會搬出情理法論點,支持讓道的可以繼續就『情』和薄弱的『理』上探討,個人100%支持。
但要論是否『違規』,拜託不要看個一知半解,連點實際經驗都沒有就跳出來自我解釋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