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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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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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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1.台灣應該整個翻新考照方式,把精神狀態與道德評分都納入考照要求,依照駕駛能力將普通小客車駕照再分級為五等,只有A級可以開排氣量超過5.0的小客車或客貨車,如果是E級則只能開1.5以下的車子,並且不得上高速公路∼∼

2.考試應包含正確駕駛觀念、實際路考以及危險裝況處理技巧訓練等∼∼

3.應增修法條除下交流道外,只能從左邊超車,在後方有車輛又非塞車時段,佔用內側車道就是違法∼∼

4.罰單應該增加依照車重、車價還有個人收入來做罰款,例如汽車罰三千,卡車違規至少得罰三萬,如果是化學還有油罐車等高度危險車輛,罰款則是以三十萬起跳∼∼

5.強制大型車駕駛,每隔四小時應強迫休息一小時,或是僱用兩名大型車駕駛輪流開,否則撞車事件層出不窮,如不遵守得罰款十萬到一百萬∼∼

6.主管單位既然不好好管制再生胎的使用,車輛應全面禁止使用再生胎,或者違法使用非合法業者的再生胎...

以上所列出的,沒有一條是可能會執行的,條件太苛了,就第六條來講好了,這個條款已經在實行了,不過限前輪或轉向輪禁用,放眼看去,許多台北市公車都還是使用再生胎哩,所以,要全面停用,我想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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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13, 02:4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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