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RogerShih
1. 誰說你犯法才可以報復?你以為執法的人個個都是包青天啊?
2. 我得先說,就是有你我這種人,所以華人的法治觀進步不了?國家執行報復?你的意思是以國家之力,來解決私怨?就是因為這種似是而非,所以才有人敢堂而皇之的以國家之名,行鬥爭報復之實。
法律絕不會說報復,而是懲罰,報復是非理性的,我還沒看過那個名法家,敢說法律是用來報復的。
因為你這種觀念,最後反而變成了你犯不犯法誰說了算?有權有勢的人說了算。
我現在就是以直報怨在對待你,你肯乖乖接受嗎?連這種基本人性的仇恨迴圈都無視?這點邏輯都不能理解?
|
請你停止胡說八道吧,你說的和我說的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1. 報復觀念沒什麼不對,原諒加害者根本是鄉愿又矯情至極的想法。
2. 報復只是一種想法,我沒叫你用「私人的方法」解決,一切依法行事。
3. 法律可以依等價報復+懲罰來訂。
例如:
你偷了別人一台電視機,受害者就可以去你家搬走你的電視。但你還是要受刑責。
你落人圍毆無辜人重傷,那就鞭刑伺候,把你打到重傷+刑責。
或殺害無辜者,就處死,取消悔意考量。(過失或特殊原因致人於死不在此列)
4. 你說的啥有權有勢的說了算,那是執法單位腐敗的問題,和我的觀點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