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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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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rasil
1.由此看來死刑存廢跟其他因素相比算是可忽略的一環,對故意殺人犯罪率的影響微不足道,或是沒有影響。

2.我附的連結就是台灣的數據啊。

3.
(1)從花費的成本突然切到誤判,這是否轉得太快了點...

(2)處死的人無法復活,被關的人還可以放出來進行補償啊。

(3)現在經濟不景氣,錢省著點花比較好。



如果覺得mocear整理的資訊不夠好,請提出更為嚴謹的證據來佐證你的論點吧。



您附的那個資訊,我認為只是倒果為因的爛用而已

因為執行死刑的人數減少,所以故意殺人數降低??
或是因為故意殺人犯的減少,所以導致執行死刑的人數減少??


再加上,單純的把同一年度的執行死刑的人數和故意殺人數放在一起,這樣又有什麼意義?

故意殺人犯被執行死刑的會在同一年度嗎?又或者故意殺人後到執行死刑會是相同的期間嗎??
舊 2010-06-12, 09:26 A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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