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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gabbana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這個判決推理不合邏輯、常理(違反心證)
而且推斷過程嚴重輕率,並且沒有任何依據支持其堆論(違反證據)
外加贅詞過多,理由甚至與PTT網友相仿
還要我說下去?
判決結果基本上跟你我都無關(既判力)
但是主要是裡面所採理由寫了什麼
這種判決他職章蓋的下去...
只能想到的理由有...(以下消音)

這種判決簡單一句帶過
「他說什麼你就信什麼阿」

這種判決拿來當代表性,未免小看台灣司法作文章的能力XD
舊 2010-06-07, 06:5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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