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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辯護律師是不是應該建立審案履歷監察制度來剔除或者懲處不適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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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好慘....
那看來現在的狀況其實就已經是最好的了,至少在我有生之年是這樣的
我看了上面律師那篇,說的很有道理
可是絕大部分律師在替有罪之人辯護時還是採取收錢辦事的態度
不利的就叫你說不清楚、不知道、忘記了,避重就輕逃避刑責
已經不是原本捍衛人權的立意了
2010-05-28, 01: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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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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