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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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因為學校的校長跟主任知情不報
私自把事件壓下去
結果導致受害學生越來越多...
當第一位學生被性侵後就已經通報學校
不過學校並未處理 所以老師後來又性侵了另1位學生
之後學校換了新校長 而新校長也知道之前這位老師性侵學生的事件
但是學校一樣不處理
之後該老師又性侵了2位學生
最後是有2位受害學生上新聞才把整件事爆出來 也終於有人出來處理了
校長跟主任身為公務人員卻包庇不法以致損害民眾權益
這明顯有重大缺失 本來就應該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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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政府有錯嗎? 明明就是那些隱匿的人錯誤......
本來就應依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是一般公司的員工出問題而造成一般民眾損失......也是要依法律途徑解決........民眾告員工並要求公司負連帶責任.........公司依法律判決行事....如果公司因而有所損失......再依法跟員工要求損害賠償,並提出告訴.......
現在整個程序都跳過了..........這些賠償的錢都是大家的繳稅錢耶......... 如果隱匿的人都沒事.....不用賠錢.....實在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