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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性侵 花縣府允國賠
【聯合報╱記者范振和、王文玲/花蓮、台北報導】
2010.05.28 05:54 am
花蓮縣某國小教師性侵四名學生的國賠案,縣政府原本堅持要進入司法程序後再賠,縣長傅崐萁昨天與首度應邀擔任國賠委員的律師陳長文等人協商後,急轉直下,同意國賠,金額再和被害人協商。
傅崐萁表示,陳長文等人是社會知名公正人士,縣政府願意接受法界學者及國賠委員會意見,「逕行與被害人協議賠償」,建立相關案件處理範例,讓各級學校更重視校園安全。
這件國小校園狼師性侵案,因校長、主任未及時通報,最後導致遭判定國賠,是國內首例。
花蓮縣政府原本對國賠有意見,傅崐萁還刊登報紙****說明立場。
陳長文與政大助理教授劉定基為此投書聯合報民意論壇版,主張國賠是人民權利,而不是恩給。
陳長文說,傅崐萁很有誠意,也有魄力,他的投書於五月十六日登出,傅縣長第二天就到事務所拜訪他,雙方溝通觀念後,直至前晚敲定,由他出任縣府國賠委員會召集人。昨天召開國賠委員會,全案因此出現重大轉折。
昨天出席的委員,除陳長文,還有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施慧玲、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劉定基、中國人權協會監事蘇詔勤等人。
會議不公開,相關人員轉述,專家認為,前縣長謝深山時代的國賠程序,沒有製作國賠協議書,協調是否成立,確有爭議,此案一旦由公部門承擔所有責任,足以讓各級學校更加警惕。
傅崐萁接受委員會意見,委員會隨即討論訂出賠償上限,授權賠償義務機關與被害人達成協議,再製作協議書,縣府即可撥款。
陳長文指出,孩子受到老師性侵,主任、校長拖延放任,顯有怠職之嫌,地方政府應該當仁不讓,快點達成協議賠償,因為本案國賠都已無法表達對孩子及其家庭的歉意於萬一。
民進黨縣議員劉曉玫表示,傅崐萁知錯能改值得肯定,她跟部分家屬連絡,家屬樂見縣府同意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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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這件國賠案要走法律途徑走很久,想不到一下子就出現轉折,還挺讓人錯愕的!
新聞上傅縣長的那副強硬的嘴臉還歷歷在目,畫面裡受害者家屬的哭聲仍猶言在耳.....
不過事情有了進展當然值得高興......
可是...看完花蓮縣政府的新聞稿還挺讓人高興不起來的....因為會有這個新聞稿的原因始終還是在於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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