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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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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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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tl
在歐洲不只喇叭聲,還會拉轉速威嚇,你一離開車頭前就彈離合器出去。

不過,在毫無號誌的地方,車輛是很禮讓行人的。有號誌的地方,綠燈最大。

臺北市大多數的路口,都只能搞行人全面綠燈,這樣才不會有人車同時綠燈的問題。

車輛綠燈也只能搞單向綠燈,這樣路口才不會被左右轉車堵住。


有號誌的地方依號誌這樣才是合理的..在歐/美警匪電影裡面也常看的到

闖紅燈並不會整排車都停下來讓你..只有要撞上你的那台會急停.駕駛還會順便幹兩句

闖紅燈的人都在博命的..還要跟駕駛道歉..

引用:
作者FlyNews
..
依日本的路權原則,行人在人行道上"違規"闖紅燈去撞綠燈通行的汽車,
遵守號誌衰小的汽車駕駛還是得賠3成!
就是這樣,...

就之前看過報導的印象.日本比較特別.
大車撞小車是大車的錯.小車撞行人是小車的錯
大概就是這樣的邏輯.
但是不確定是在行人道還是一般道路
因為歷史關係以往台灣撞到人的事故判法也日本相同..
但是近兩年有開始改變了
開始以比例來判..我認為這才是比較進步的
記得版上有在國外當律師的網友
希望能說說國外的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0-05-26, 12:55 A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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