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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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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喜歡上一位辦公室新來的女同事(快兩個月了吧)
而她似乎對小弟也有好感(這一點還不能100%確定)
本來一直盤算著如何展開實際的追求行動
不過最大的問題是這幾天打聽到她結過婚且有兩個小孩了
(依她的年紀推算小孩應該頂多小學初年級)
雖然小孩監護權歸前夫,
但前夫威脅她如果再嫁或交男朋友就不准跟小孩見面。
我真的很喜歡她,
而且我很擔心以我這種坐三望四的年紀,恐怕很難再遇到能彼此相愛的女生
因此我實在不想放棄
然而如果我跟她在一起,會害她無法跟自己的孩子見面,似乎是很殘忍的行為(俗話說﹕母子連心…)
又,如果她先對我表達愛意,我應該拒絕嗎?
這問題讓小弟好幾天一直心神不寧
希望各位大大給予寶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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