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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010年5月21日電)稅捐稽徵法規定,部分欠稅大戶所欠稅款將在2年後(民國101年)1筆勾銷,引發外界質疑。財政部今天擬妥修正稅捐稽徵法,將追討年限延長至106年,並送行政院處理。
立法院在96年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3條,將以前的舊欠稅案件執行時間限5年,逾期將一筆勾銷。以行政執行署目前執行欠稅新台幣2361億中,有欠稅額1835億、21萬多件,最後執行期限是101年3月4日,逾期全部要註銷,引起外界質疑。
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在昨天的行政院院會中說,依新修正的稅捐稽徵法規定,有些欠稅大戶所欠稅款將在2年後一筆勾銷,有輿論批評形同縱容欠稅大戶,要求財政部及法務部務必全力追討。
財政部立即研擬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3條」,官員表示,將由101年到期後再延長5年,持續追討欠稅款項,以免欠稅的個人或公司心存僥倖,並將在今天把修正案送行政院處理。
E04~~超爽的~~最好趕快過~~
本想說沒救了~~讓他們這群畜牲逃過
沒想到還是可以再多追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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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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