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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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3388
假設在奧運棒球總決賽上,中華對決日本,9局後半2出局2在壘,比數5:4,中華投手正好面對日本強棒打者,正面對決有
可能被得分,失去比賽。保送打者則較有機會贏得金牌…
沒有人會指責投手故意四壞保送打者為打假球吧?
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是與非,只是選擇的問題而已,如果找類似的情形作個對比,更能看清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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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例子是一個比賽中"合理"的戰術......而不是抓規則漏洞......
我是覺得在學生運動中.....無論碰到的對手是強是弱.....
應該都要全力以赴......而不是想辦法找規則漏洞......
教練應該除了技術上的指導應該也要正確的教導這些學生運動場上該有的「精神」...
但通常學校的教練有勝負壓力......尤其在台灣運動比賽只要你是輸的那一方......
很可能最後就是什麼都沒有了......不但可能面臨解散....教練也要面臨失業.....
對教練而言.....運動精神跟現實利益相比......大部分會選哪項大家都猜的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