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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波逐流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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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9
原本是要招人告風俗刑事

結果被人砲轟酸到爆,拿不出報案三連單,更是被人看笑話了


有人給臺階下,還是要一頭鑽進去

就開始蒐集被酸的資料,要來告人



全部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嗎?(太多了,中間跳著看可能有錯,大家來補齊)



收到船票的網友,跑法庭之後

可不可以要求污告和跑法庭所帶來的時間金錢上的損失來求償 ?
舊 2010-05-19, 11:10 PM #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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