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sil
ㄧ、
思想不能入罪,沒有著手實行(或預備)犯罪,即使「犯罪意識」增加,也只能說是思想齷齪邪惡而已。
而且,什麼樣的情境會使人想要犯殺人罪呢?
假設狀況是深夜有個曾是大盜的老人帶著大筆不義之財在郊外步行,那麼我也想殺人越貨啊,不過實際發生的話應該是下不去手吧。這種調查我不覺得特別具有什麼意義。
二、
台灣連死刑暫停執行都沒有長期實施過,在沒有對照的情形下詢問民眾廢除死刑對殺人案件發生率的影響,所得答案好像只是基於臆測而非經驗。
何況殺人案件不常發生在一般民眾身邊,調查所得到的答案大概是跟媒體報導的差不多,人對近期的案件總是比較有記憶的,這樣的資訊真的比數據更有參考性嗎?
瑞典的反體罰立法運動始於從一九七零到一九九零,體罰支持率從一九六五年的53% 降到一九九四年的11%。
如果讓民意決定一切而不試圖改革,又怎能知道民意在專業和理性的推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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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那麼複雜,就只是對於犯意的調查而已。犯意不能入罪,但可以做為參考,如果沒有死刑會使人的犯意增強,那麼即有增加犯罪的風險。換句話說,這代表廢死是有問題的。這樣就很簡單了。比起來犯罪率還要考量到社會福利的施行和警察的吃案因素,並不能反映出犯罪與廢死的因果關係。
二、我指的是在已廢死的國家調查,台灣的話根本不用調查也知道,肯定是一面倒
我覺得一個民主國家,民意的看法是最重要的
如果廢死要通過自己的政見,那麼第一要務就是說服人民
而非是利用程序上的漏洞強行遊說,通過國民不能接受的法案,和全國人民對著硬幹
如果真的這樣做了,那麼就必須要有遭到反抗的心理準備
而且你不覺得,全世界,包括台灣在內,近十年來,細故或無故行兇的案子大為增加
這就代表了近世以來由於人道主義盛行,法律權威被大幅削弱,使得具有法敵對性者更加肆無忌憚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嚴刑重罰才是必要的,怎麼反而還開倒車,要把死刑廢掉呢?
其實反廢死的聲浪不只是台灣有,包括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美國,甚至是歐洲那幾個已經廢死的國家,都有這樣的聲音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和日本都比台灣先進,卻也沒有將死刑廢除,或一度廢死但又復行的主因
在這裡還是必須要提一下刑罰的楷模--新加坡,你看新加坡的治安多麼好,這不能不說是嚴刑峻罰的功用
在這邊強烈建議台灣政府立法,將故意和不確定故意殺人都要判唯一死刑
有期徒刑也不要太久,最多關五年就好了,太久罪犯無法適應社會,出去了也是遲早又要再進來
多於五年的全部折算鞭刑,看要怎麼打、打幾下比較合理,這個再另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