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回應挺多的,我總結出幾點
1、以犯罪率的升高或降低來証明死刑存廢與否並不影響治安
基本上,犯罪率與殺人案件的數量,會受到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既不是說廢死了犯罪者就會增加,也不能說死刑就無法嚇阻犯罪
我覺得有幾樣更應該調查的數據,會讓人對廢死與否有較持平的看法
一、應該調查廢死的國家在廢死後,其國民在相同情境下的犯罪意識是否增加
二、應該調查民眾對於死刑的看法,看他們比較喜歡有死刑的社會還是沒有的--這很重要,因為治安的好壞,最直接的反應並不是數據,而是這個社會的「消費者」,即全體國民
三、應該調查惡性犯罪(即凌虐、姦殺、食人)的案件是否有增加的趨勢,死刑的廢除可能使變態的犯罪者失去最後一層枷鎖
四、應該統計重罪犯的犯罪動機是否有越來越淺層化的趨勢,看一眼殺人、細故殺人、隨機殺人、殺人取樂的案件是否逐漸上升
廢死者總是說要以教育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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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
思想不能入罪,沒有著手實行(或預備)犯罪,即使「犯罪意識」增加,也只能說是思想齷齪邪惡而已。
而且,什麼樣的情境會使人想要犯殺人罪呢?
假設狀況是深夜有個曾是大盜的老人帶著大筆不義之財在郊外步行,那麼我也想殺人越貨啊,不過實際發生的話應該是下不去手吧。這種調查我不覺得特別具有什麼意義。
二、
台灣連死刑暫停執行都沒有長期實施過,在沒有對照的情形下詢問民眾廢除死刑對殺人案件發生率的影響,所得答案好像只是基於臆測而非經驗。
何況殺人案件不常發生在一般民眾身邊,調查所得到的答案大概是跟媒體報導的差不多,人對近期的案件總是比較有記憶的,這樣的資訊真的比數據更有參考性嗎?
瑞典的反體罰立法運動始於從一九七零到一九九零,體罰支持率從一九六五年的53% 降到一九九四年的11%。
如果讓民意決定一切而不試圖改革,又怎能知道民意在專業和理性的推動下也會轉變呢?
三、
凌虐、食人的案件判不到死刑(殺人而食也是要先把人給殺了),死刑的嚇阻力根本是0,應該不用調查這個吧?
四、
如果是看一眼殺人、細故殺人、隨機殺人、殺人取樂,通常是衝動犯案或是完全未考慮犯罪的後果。難以想像這類犯罪者在殺人前還會想到刑法中有殺人罪這件事。
最後,如果無期徒刑算是原諒殺人犯,目前現行的法制就已經原諒了一大堆囉。
你的主張恐怕非殺人罪唯一死刑不能成立,目前的刑法並不能滿足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