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Shih
廢死的國家有那些,我想你自己可以去確認。
我只是提醒你,法律本身為了維持秩序,不管是實務,還是理論,都是一種兩極間的拔河。否則照你的邏輯來看,以前不只死刑,還連坐、誅九族,豈不是更有嚇阻力?何必改?當時為何要改?
當初廢除這些琳瑯滿目的死刑,絕對也是一大堆人反對,理由跟現在廢死反廢死的爭論其實差不多。
我反對廢死,因為華人性格跟西方人不一樣,對法律的認知是那種只要法律沒規定的我就可以作,極盡鑽漏洞之能事。且不管東西方都好,我們都必須清楚法律制度不管再怎麼改,都不可能沒有誤判、冤殺,但這卻是必要之惡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掩飾。
坦白一點吧,說廢死天真,主張死刑的態度也讓我感覺一樣天真。
PS: 就是不帶眼睛是嗎?扣不同意見的人一張廢死的帽子,是要掩飾自己的無知?想以牙還牙?奉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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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刑度的輕重,和當時的生活水準和社會風氣有關
比方你說古代,那時人人要幹農活、面朝黃土背朝天、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非常痛苦,也沒有任何尊嚴和自由可言
所以那時即便是死刑,也無法對人民產生威攝,所以只好在死刑上多玩花樣,極盡殘忍之能事。此時不僅是東方,西方世界在工業革命之前,也有許多殘酷的刑罰
到達工業革命後的現代化社會,人類生活大幅改善,越來越貪生怕死,故死刑已足夠使人產生恐懼,無須再多翻花樣,徒遭怨恨
如果有一天,社會的生活能夠進步到,讓人覺得失去自由就是一件很恐怖的事,那麼廢除死刑根本無須爭議,水到渠成
今天廢死會有那麼多爭議,只能說台灣人的社會生活還沒有優渥到這個地步
不知道你有否常常聽到這樣的言論:
現在工作難找,收入總不夠花用,孤家寡人的,還不如去牢裡吃公家飯
你看台灣人的生活水平這麼低落,很多人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過的日子和坐牢也差不多。你說要是廢除死刑的話,要如何震攝這些人的犯罪意識呢?
而且正因為華人善於鑽法律漏洞,情理法總是將法律規則擺在最後
所以我才
反對以終身監禁來做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睜大眼睛看清楚,我反對的是這個)
在台灣的司法環境下,根本不可能真的把人關一輩子
即便立法規定不得假釋,到時候一定又會有人鑽漏洞、講情理,讓
關了十幾年、「
幡然悔悟」、「
改過自新」、的罪犯「
再出來犯幾次案」
所以有時候想想,還是砰掉最實在,一了百了
砰錯了?那就法官判殺人罪,一起砰掉,簡潔明瞭
如果說要廢死的話,與其說要改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我還寧願連終身監禁也不要
全部折算成鞭刑,看要打幾鞭打一打,現打現有、買到賺到,不用讓社會花上幾十年的時間來看「終生」有沒有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