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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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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廢死的最大問題就是:它既不能事先預防犯罪,也不能在事後彌補過錯

死刑至少能夠做到後一點

雖然有誤判可能會讓沒犯死罪的人受死刑,但也好過沒死刑讓更多的人犯死罪

終身監禁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威攝力,換句話說,台灣的生活環境還沒有好到讓人害怕被關一輩子的程度

但至少還能讓人怕死,所以死刑的威攝還是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的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只能做為一種消極的隔離作用,並不能起到教化社會的功能


其次,對於有人認為法律只要照顧到社會秩序的維持,而無須在意是否符合正義公理,甚至認為「達成正義公理只不過是讓鄉民爽一下」的言論,我非常無法認同

法律維護社會秩序僅是法律的客觀功能性,法律最重要的做用,是用以在主觀上彰顯人類集體組織的公正與威嚴,也就是正義公理。人類集體的正義不可不存在,因為當人類的集體無法展現其權威時,集體也就不存在--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表述:社會不能沒有警察和法律,否則該社會不存在。

也就是說,人類因為害怕法律的處罰,所以不敢犯罪。因為知道法律會使不守秩序者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人類願意守秩序。
如果不守秩序者所受的處罰不如預期,那麼守秩序者便理所當然質疑法律的正義,而當法律的權威受到懷疑時,便會有更多原本守序的個體參與侵犯法律規範的行列。
相反地,看到他人受刑,會使原本懷疑法秩序者恢復信心,並使主觀上意圖侵犯法益者放棄著手施行。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歷程,而非僅是那麼簡單。

如果死刑廢除,僅以終身監禁,明顯難以使人民在主觀上打消犯意
因為生命是最寶貴的,遠勝於自由,以自由刑來處罰侵犯他人生命法益者,顯然有失公平
進無法使守法者信服,退無法消散欲殺人者之犯意
像前面提的「復仇私了」等等問題,只是觸及了枝微末節
一個更根本的核心問題是
既然殺人不用死,我又何妨多殺人?
當這樣的思想發酵了,就會產生一些非常可怕的事,比復仇私了還可怕

我的親人被殺了,我去把兇手的親人殺得一個不留,叫他全家死光光,反正不會判死刑
某人一直和我為難,死纏著我不放,不如把他殺了,反正殺人不用死,到最後他死了、我活著,那我就贏了!
終身監禁的生活真苦悶,整天讓人欺負,還沒有自由,又沒有假釋的一天,不如把看不順眼的獄友殺掉好了,反正沒有死刑了,蝨子多了不癢,無期多了不愁


諸如此類的思想,會變成台灣廢死以後最大的問題
監獄外由於死刑廢除,使大量怕死不怕關的社會邊緣人瑯璫入獄
監獄裡面由於終身監禁者既無死刑處罰,亦無假釋奨勵,將會成為沒有法律能加以管制的無政府狀態,充斥著天天變著法子要殺人的變態、代人復仇的殺手,搞到連獄卒都不敢進監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人類社會是漸進的,刑罰也是一樣
隨著人類的生活福利愈趨優渥,較輕的刑罰也能產生重刑的威攝
如此,重刑方能加以廢除,以落實人權的維護
以目前台灣的生活環境和福利照護而言,與歐洲的廢死國家仍有遙不可及的距離
是故台灣並不具有廢死的客觀環境
非有死刑不得彰顯正義、維護社會秩序
舊 2010-05-14, 07:55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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