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tw
http://i235.photobucket.com/albums/ee308/wtw666/1232272801883_.jpg
我是贊成可再兌換,因為券上只寫上使用期限,沒有寫上兌換期限
又寫上不可兌現或找零,可能令人不清楚
消費券本來就是急忙推出來的東西
當初設計的時候有些地方沒有想得太周到
反正是民選的政府又不是獨裁的
花的是人民的錢又不是自己的
人民高興又可賺選票,為什麼不可以呢?
|
兌換也是一種使用方式.........所以凹這個就不用了,真要凹請幫助老婦人上法院告國家...
至於為甚麼不可以兌換,我想道理很簡單,首開一例,以後政府講甚麼,大家就會認為規定都是可以打破的,那我想以後很少人會認真看待規定這種東西
想想商鞅變法,放一根大柱子懸賞從南門搬到北門的故事,我想就應該可以了解吧?
財政部私底下幫忙,然後要求老婦人不得外洩,否則取消,這個我還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光明正大的幫,以後只怕甚麼人都只要對政府裝可憐就可以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