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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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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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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海豹
現在的軍事法庭都不能一審覆核就執行槍決了
何況是一般N審的刑事法庭
舊案大可檢討
但不用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軍中被弄死的人更多,還被莫名其妙的以"自殺"結案
這些家屬連爭取調查的機會都不一定有
該檢討的是軍中畸型的封閉現象吧?
是因為這種現象造成冤死誤判
不是死刑...
就算軍法沒有死刑
想弄死他的人還是會找機會弄死他...


你這種說法他們不能接受的啦。我現在漸漸明白,廢死的人基本上就是要排除「公權力」有致人於死的能力與權柄。

至於「一時迷糊(義憤)」(?)「並非故意」(?)or「深具悔意」(?)…的殺人者,他們根本懶得去關心。

套用他們的話語,反正這個社會,這個世界上情殺、仇殺、誤殺都是難免的,屬於自然機制。

那我們就改而鼓吹另一種自然機制--「私了」,廢死的人就會無話可說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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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5-13, 07:5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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