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指名道姓也沒什麼好怕的,外遇是真的,嘴歪也有實證的話,不構成毀謗或公然侮辱.....
所以不要以為做壞事沒人在看,別人都不能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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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對照這篇....
你...確定你這樣叫做有同理心嗎?
應該知道我在比照哪一篇吧
會不會成立,這種判決最常是流於法官自己心裡怎麼想
是事實也沒用,法官認為這樣還是有污辱之嫌就是有事
認為沒有就是沒事
如果法官想到...一戶人家裡面有人是第三者,鄰居看不下去跑去和街坊公開說這女人和別人搶老公
法官認為不良就判成立
法官也是人,人有百百種,有不同的個性
有的只會純粹專注判斷字義上的意思和事實
有的就會一並考量當下情境是否有真污辱、輕蔑他人的情緒在內和原告往後的處境
所以美國好野財團才會因應不同法官和對方律師,而調整律師團成員、智囊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