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踹人致死不算殺人?檢求無期法官只判9年半
瀏覽單個文章
fgasfgas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
Dragon cat
用拳頭就可以把人揍死了
所以痛毆致死也不算殺人
法官制度也該改了
大學畢業沒出社會,考上受訓完就是法官了,沒有社會經歷,實在不適合當法官...
而檢察官常要親臨現場,至少比法官有經驗多了
應該改成達到一定年齡才能當法官....
+1
現在太多司法官都是從小學到大學一路只唸書到考上
根本沒社會經歷
美國的司法官需要律師執業7年(沒記錯的話)才能考
台灣也該借鏡
2010-05-10, 11:05 PM #
11
fgasfgas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fgasfgasg
查詢fgasfgas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fgasfgas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