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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9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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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沒工作準備考是導致錯亂吧


我覺得他這樣實事求是的精神倒挺不錯的

只是當我看到 告訴和公訴 我就知道 原來.......

記得以前老師說過 有些半調子的記者 以為就只是告訴和公訴

常發生什麼事就公訴 公訴的

實際上應該是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

當然拉 我不認為開版者是半調子的記者

只是我良心建議 如果以後要告千萬不要自己寫

法官助理一定直接無視(這是實務經驗) 為自己理想而奮鬥 也很好

比一些永遠都不知道要幹啥的鄉民 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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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A

印度牛奶店

Perfect Love
祝自己生日快樂
go to heaven
舊 2010-05-10, 12:05 PM #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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