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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駕駛室遭開除 女服務員告贏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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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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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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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lee
這是勞資糾紛的民事訴訟,又不是刑事案件,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問題
法院的心證是闖駕駛室是否嚴重到要炒魷魚
我的問題,是否任何行業被火掉的員工都可以去打官司經過訴訟爭取復職?(如果自認情節不嚴重的)
小弟有一事不明
如果今天被火掉的人是你呢? 你不會告嗎?
爭取勞方(自己)的權益,有過錯嗎?
有法條可以讓自己的權益不受損,為何不能告?
突然對於台灣人奴性不挺同一陣線(同為受薪階級)這句話很有感覺
2010-05-07, 04: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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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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