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kar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引用:
作者sclee
這是勞資糾紛的民事訴訟,又不是刑事案件,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問題
法院的心證是闖駕駛室是否嚴重到要炒魷魚
我的問題,是否任何行業被火掉的員工都可以去打官司經過訴訟爭取復職?(如果自認情節不嚴重的)



小弟有一事不明

如果今天被火掉的人是你呢? 你不會告嗎?


爭取勞方(自己)的權益,有過錯嗎?

有法條可以讓自己的權益不受損,為何不能告?


突然對於台灣人奴性不挺同一陣線(同為受薪階級)這句話很有感覺
舊 2010-05-07, 04:52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ar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