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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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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marks
你的意思應該是
反正走路的最該死
誰叫你走在路上讓人撞
被撞死也只是剛好而已
最倒楣就是那少年
因為酒醉害他意識不清才會撞上人
不但得賠錢, 修車, 面對眾人責難還得吃官司
大好的青春跟家人都被這該死的人給拖累了

綠燈代表駕駛有通行權,但不代表有撞人權,遇到闖紅燈白目,再幹醮也不能撞上去!
行車撞死人免責的,好像是高架道路車道上,因為車道上不該有人,駕駛也不應緊急煞車。平面道路的快車道上(非路口及無警告號誌處),若有行人違規行走被撞,聽說駕駛人在刑法上也免責(待求證)。
舊 2010-05-04, 07:2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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