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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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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還有,"突擊砲是無砲塔的坦克,隸屬裝甲兵"這部份好像有點問題
是真有此事啦,但我記得是武裝SS有這樣做,國防軍還是砲兵操作突擊砲
(這部份記得比較不清楚,有誤請指正)
"運用上和坦克相同"的是驅逐戰車吧,那就真的劃歸裝甲兵了

在閃電戰之前,步、裝、砲兵分界很清楚;二戰德國人的機動作戰,把界限給模糊了。
自走砲或自動推進砲,屬砲兵應無疑義。特別是無裝甲保護的自走砲,就是會動的大砲,不可能拿去衝鋒陷陣。當然臨時遭遇小股突入敵軍時,也是要戰,總不能喊「我不是坦克,打我不公平!」
裝甲兵和步兵,是衝鋒矛頭。二戰初期德軍坦克,分對付敵坦克的三號戰車,和提供步兵火力支援的四號。後來四號改裝長加農砲,又成了對付坦克的戰車。變來變去,好不迷惑人。但不變的是,它們都擺在第一線。
驅逐戰車,像納粹的「象」式,配屬衝鋒陷陣的裝甲師,最初卻像自走砲般沒裝近戰機槍;遇上紅軍步兵欺近時,就會吃大虧。
突擊砲的疑義,要看它用在何處。用在第一線支援步兵進攻、防禦時,是裝甲師的無砲塔坦克。擺在後方根據觀測數據砲轟敵軍時,是砲兵師有厚裝甲的自走砲。
有裝甲的自走砲也不能當坦克去衝鋒,是因為砲兵專業發揮不了,攻堅任務也不熟悉,純粹浪費資源。就好比傘兵在地面和陸軍沒兩樣,但若完全把它當陸軍用,當初傘訓不就浪費了?
舊 2010-04-22, 09:07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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