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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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放心, 小弟並非說不需禮讓行人, 而是法規部分&實務部分, 指的應該是行人的優先路權, 而非絕對路權!
所謂的絕對路權, 比較偏向之前被罵到臭頭的敦化南北路自行車 "專用道" 那種...
另, 就是有type100那種觀念與想法, 一副大爺逛大街的樣子慢慢來... 偏偏台灣很多路口紅綠燈跟行人的燈號是同步的... 變成車流整個大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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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騎車或開車的時候, 也會受不了那些 "慢慢過斑馬線" 的行人, 而且隊伍還拖得很長.
但是當我推著娃娃車或者牽著我小孩過馬路時, 或者我腳扭傷真的走不快的時候,
幹, 這些駕駛最好一輩子都健步如飛也都不會生小孩
我去日本過沒有紅綠的馬路時, 超不習慣
看到車子已經很接近路口, 所以我就停下來想讓車子先過去
結果 "每一次" 汽車一定都會停在斑馬線前 (哪怕我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
示意我先過去.
可能是因為日本的馬路比較平, 所以駕駛比較不會嫌棄行人慢慢過馬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