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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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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的目的雖是"車走的"...不過,人的安全要列為第1優先...因為"車輛與交通"的目的是在"增進人的便利",而不是"增進人的危險"
2.禮讓的目的在"避免意外".....意外不管是誰的錯,對出意外的"雙方"輕者財物損失,重則喪命
3.為避免致命意外,任何情形一律"行人優先"..雖然不表示行人是對的....
但也不表示在可以避免意外的情形下,可以因為個人的便利而造成他人致命的危險
駕駛教練曾問我..如果過馬路的是你的親人,你難道會就這樣給它"ㄠ下去"
4.人命為第1優先的情況下,在許多國家會反應在汽車保險成本上......
禮讓行人,避免意外發生,同時也是為自己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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