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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new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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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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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3568i
我朋友的小孩昨天去應徵一份打工的工讀,結果老闆跟他說,這一份工作是「責任制」哦.......時薪95的便利商店也搞責任制

找到目前工作之前也在小7打了3個月工,老闆(加盟主)說的輕鬆~交接補完貨就可以下班
前場加後場通常補完要將近一個半小時,當然每家店的進貨量不同
不過我待的這家就算是老手也要搞一個小時
時薪95,補貨一個半小時算你該班的"責任"所以不算加班

所謂"正職"更妙,挑全店過期品~訂貨~作帳三者至少中一
哪天沒人作帳你又放假,請回來完成你的"責任"
正職薪水18~20k,順帶一提~7-11都是月休四天
     
      
舊 2010-04-19, 02:1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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