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不能停保他如果故意不繳保費也不能對他怎樣吧?
然後生病要付大筆醫藥費時再回台灣繳清保費,一樣能吸台灣健保的血。尤其是要生小孩的,時間可以推算,更容易被利用
所以這個方式根本沒用,人在國外根本無法追查他,也無法強制他付費,結果回來就醫繳保費的都是準備要吸血的人,沒事的人一樣收不到他們的保費,這根本不符合公平正義,好處都被那些久居國外的人佔盡
真正的方法應該是六個月不在台灣直接停保,且要回國住六個月以上才能再續保,然後續保後一年內不得使用健保來給付生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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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不過以前是繳都不用繳~現在至少追到中間的那段時間~~
假設是以前算法,離台六個月以上,可以停保,等回到台灣後只要繳交當月保費即可使用健保~~
假設當月保費是600~~那麼舊制他只要繳600~~但是到二代健保,他變成要繳600*6=3600(注意,這邊的家戶總所得是有問題的,我覺得應該用年薪6萬美金來算保費才對)
二代健保是規定~~兩年不在台灣才可以停保(等於說必須要除籍),所以期間你"不可以"停保
一但停保,必須要等四個月才可以再續保,所以健保就變成不會救急使用了
詳細還是要等真正過關才可以得知~~
我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只要進到台灣,健保費必須強制續保(與現行制度一樣),但是必須等2年後才可以選擇停保,沒提出停保的話,保費續計
最大的問題是,那些海外的,沒有台灣收入,那麼健保費的基準怎樣算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