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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Smile

引用:
作者伊卡魯斯
根據foxtm的看法,我的回答是
這次的比賽並不是像該教授說的創意度佔40%,主題掌握佔45%,而技術只佔15%
教授明顯說謊,證據在此 (http://www.nv.com.tw/2009trtc/poster.php)
而且動畫的技術評比應該比別種媒體更高,因為動畫技術的難度,所花的時間都要比別種媒體來的勞心勞力,
藝術創作的評鑑絕不能忽視技術部分的表現!!
我們再討論的是三十秒動畫..你提供海報的標準來指責評審說謊是 @@?
http://www.nv.com.tw/2009trtc/carton.php
引用:
作者2009捷運心文化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評分比重
內容說明
創意度 45% 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5% 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
秒數扣分 從總分中另扣 時間以30秒最多正負1秒為限,正負第2秒起每秒扣2分 (不足1秒,以1秒計算)。

簡章在此 http://arts.ntua.edu.tw/download.ph...B0%A1%E7%AB%A0)
該份doc文件創建於 2009/10/22 下午 1:47分 ..評分的標準是一致的..
所以應沒有修改網頁以誤視聽之情事..

well ..
也許你不認同這個標準..
但活動簡章上面都把配分寫的那麼清楚了..
現在就要翻案是怎樣?

我個人倒是很認同這個標準
因為我會希望參賽者不要燒太多時間去把動畫搞得很精緻(說穿了..燒錢就搞得定)
而是去想如何把點子跳出來..把創意表達出來..(不過首獎連分鏡都沒做好..其他部份..)
台灣的藝術跟創意產業已經很艱難了
還燒那麼多時間去搞精緻動畫..會令人很心疼的

如上
僅供參考
歡迎吐草
 
舊 2010-04-08, 06:27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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