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無枉無縱,只是一個理想而已,永遠也不可能作得到。
當然,我也同意,司法必須以此期許,並不斷地朝向這個無法到達的目標前進。
但是,在現實裡,我們必須接受,一定比例的兩造出現。並且尋求一個可以接受的折衷平衡點。
廢死運動的推行者,其中有一部份,就是過度理想化地,極致追求這兩造之中的一個極端。
這種想法不現實,也不可行,完全無視另一端給社會帶來的不安與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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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歐盟的國家都沒有死刑...那裡也不是什麼超現實的化外之地吧。
引用:
作者EAC212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04/201004070445382.html
指證流氓 家門前遭報復打死/不滿遭管訓3年 萌生殺人犯意/木棍追打致死 檢求處無期
嗯 很好 很棒....
無所謂啦 要廢死就廢吧...
大家要有心裡準備就是..
不必期待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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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這案子跟廢死與否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這位壯漢去尋仇的時候死刑沒廢,他一樣把人給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