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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airqq
行人賠機車!違規穿越遭撞 判賠19萬
更新日期:2010/04/02 21:24
台北縣永和一名宋小姐,前年違規穿越馬路,遭到蔡姓騎士撞擊,兩人都跌倒受傷;事後,騎士向宋小姐提出告訴,要求賠償50萬,官司纏訟近3年,法官認為是行人違規過馬路,然後又突然掉頭往回走,騎士反應不及才會肇事,宋小姐必須賠償騎士19萬,宋小姐氣得哽咽落淚,痛批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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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判決最重要的地方,行人做出駕駛無法預測的動作
之前也有一件歐巴桑被汽車撞死判無罪的案子
理由也是歐巴桑做出駕駛無法預測的動作
在馬路靠右行走中突然左轉進入車道
只是這個宋小姐獅子大開口不成反被咬一口,只是剛好…
